转发“2011年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的申报通知
科研处(2010006)
各部门:
2011年全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人员申报,
学院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就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基本条件的保障等方面进行初审,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
科研处
2010.6.13
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人〔2010〕58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高校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专业)带头人,提升全省高校师资整体水平,根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8〕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人才基金项目”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省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条件。
3.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人才基金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作为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二、申报限额
“人才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制,不得超限额申报。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限报10项以内,省属普通本科大学限报30项以内,一般本科高校20项以内,高职高专院校、本科独立学院和成人高校10项以内。
三、项目资助经费
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2万元。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教师,省教育厅按立项经费的50%予以资助。省属高校教师,省教育厅按立项经费全额予以资助。所在学校应按省教育厅资助经费1:1予以配套支持。凡不予经费配套的学校,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
1.按照“人才基金项目”的申报对象和条件,各高校人事处负责组织,择优推荐。
2.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教师,认真填写《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经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的项目申请人最后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高校教师资格复印件。《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从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ahjyrs.ahedu.gov.cn)。
3.各有关高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就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基本条件的保障等方面进行初审,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
五、申报受理时间
请各高校于
附件:
2011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最后学位 | 职称 | 项目名称 | 二级学科 | 申请经费 (万元) | 最终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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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成果指:论文、论著、技术成果或咨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