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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职责

1.具体负责实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和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包括立项课题的实施情况检查和督促、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管理、存档工作;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具体负责科研立项课题的经费使用指导、审核工作;

3.负责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转移转化、申请专利工作,做好与科研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4.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登记、归档和奖励工作及科技统计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

5.组织完成教师科研档案、科研项目和成果库、学科专家库的建设、开发与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各级科研机构和科研创新团队、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7.具体落实学校科学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工作计划;

8.负责科研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的发布、汇总工作,编印有关材料;

9.负责科研处制度、文件、通知等的起草、签发、存档工作;

10.负责重要会议纪要的起草及日常会议记录等工作;

11.负责学校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12.做好我校参加的的各级协会、学会及其分支机构等组织的联络工作;

13.开展对各学院、各部门科研工作的指导、督查、考评等工作;

14.做好教师学术道德建设与学术不端情况的处理工作;

15.负责制订《安徽三联高教》的年度编辑出版计划和编辑部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