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2012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经专家论证并报部领导审定,即日起向全省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社科规划项目2011-2012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更好地为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注重积累、立足前沿,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突出实效性和前瞻性,力求提出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
三、《课题指南》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安徽经济建设研究、安徽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研究、安徽文化建设研究,共4大类120项。
四、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指导下进行。《课题指南》只规定重点研究领域、范围和方向,不列具体题目,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设计申报题目。
五、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是课题实际组织者和承担者。
2、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省级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参与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应具有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责任单位要为其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六、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 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七、申报者所在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所在栏目填写的内容、 课题组负责人的申报资格等要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八、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基础理论研究的完成时限一般为二至三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在一年左右完成。
九、各市委宣传部负责受理本地省属院校以外的课题申报,各高等院校科研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负责人受理本单位的课题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十、已获得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软科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等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被中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选题不得进行重复申报。
十一、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须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否则一律拒收。
十二、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的相关资料,可在“安徽社会科学网”(网址:www.ahshkx.com)上下载。
十三、课题申报时间为
十四、省社科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规划办公室,邮编:230001, 联系人:王顺、陈德友,联系电话:0551-2606961。
安徽省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