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精神,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2.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除有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外,其他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对各类科研项目各单位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三、任务分配
根据各教学单位自有专职教师数量,申报数额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交通工程学院2项、机械工程学院3项、计算机工程学院3项、电子电气工程学院4项、护理学院1项、基础部2项。
2.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外语学院7项、艺术学院3项、经济管理学院3项、财会学院3项、体育部1项、思政部1项、基础部1项。
各职能部门申报数额不做限定,凡符合条件教师均鼓励申报。各单位所报送的项目在评审推荐出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指标后,其余将优先进行学校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立项。
四、项目经费
省教育厅2014年-2015年对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资助标准为每项不少于20万元、6万元,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资助标准分别为每项不少于5万元和2万元。学校将参照省教育厅往年资助标准进行资助。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列入预算,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五、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人文社科类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一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算。
2.项目申报、评审、推荐等一律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Account/Main)进行。由于新系统首次运行,各单位科研工作负责人需将本人及本单位科研教师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等信息于11月5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科研处(纸质版并加盖单位公章),由科研处统一进行角色分配,以便各申报教师登录申报。
3.为提高申报质量,科研处初步定于11月9日、10日分别组织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培训会,请各单位申报教师务必于11月17日提交申报书初稿,科研处将于11月19日组织评审并进行意见反馈,11月21日至25日进行结果公示,月底将按照要求行文并报送材料至省教育厅科研处。
4、学校科研处地址:T616,电话:63826378(内线6378)。
科研处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