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号)和《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科函〔2018〕)6号)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申报资格。
三、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四、任务分配
根据申报条件要求及各教学单位实际情况,外语学院、动漫与数字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财会学院、思政部、基础部申报数额不得少于1项,其他单位申报数额不做限定,凡符合条件教师均鼓励申报。请各单位统筹规划内部资源,合理安排教师申报。
五、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各单位请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请按照《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下载并执行解压后,请先阅读其中的“简要操作说明.doc”,对Microsoft Word的“宏”安全性进行必要的设置。编辑时必须使用Microsoft Word软件来进行编辑处理,严禁使用金山WPS软件进行任何操作。申请书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请书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请书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2.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单位提交终稿后,我处将登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报材料并审核。
3.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4.各单位须于2018年3月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清单》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各1份。
(2)《申请评审书》电子版、纸质版(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申请评审书》A表中申请者承担的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不包括作为项目参与者参加的研究项目。
2.《申请评审书》B表“资料准备情况”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表述。一用描述性的语言进行概括式表述;二用清单的方式进行罗列式表述。
3.《申请评审书》B表可以出现申请者已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及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的课题名称,但不得出现本人所在单位、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
4.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5.报送材料时,请确认以下事项:
(1)纸质《申请评审书》中申请者本人是否签字,课题组成员是否签字。
(2)填报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研究方向及其他申请书内容是否齐全、正确。
(3)申请者本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申报规划基金项目的专业技术职务是否符合规定,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年龄是否超龄,申请者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
(4)申请者是否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
(5)提交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与电子版是否一致。
6.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附件:
1.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科函〔2018〕6号)http://www.slu.edu.cn/uploads/file/201803/22/104242jhfvhlptolbkaf3q.pdf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号)http://www.slu.edu.cn/uploads/file/201803/22/10430535ijjbyliu6lvb2s.pdf
3.2018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http://www.slu.edu.cn/uploads/file/201803/22/1043232a94tnzehn7ysdgo.zip
4.项目申报清单http://www.slu.edu.cn/uploads/file/201803/22/104345sv0bethyqtcz4r6o.xls
5.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http://www.slu.edu.cn/uploads/file/201803/22/104405lj5luablpxrpq6he.pdf
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http://www.slu.edu.cn/uploads/file/201803/22/1044221nbgf7aqszhzdfu7.doc
7.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slu.edu.cn/uploads/file/201803/22/104439ei6cw6jzokspms47.doc
科研处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