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切实推进项目如期按质完成,根据省教育厅、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管理规定,现启动2018年省厅级、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见附件1)结题清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根据项目建设周期,2018年12月前应结项的所有省厅级、校级科研项目(含经批准延期结项现已到期的项目)
二、具体工作
(一)项目负责人
1.可如期结题的,省厅级填写《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校级填写《安徽三联学院科研项目结题验收书(2016版)》(附件3)。
2.未能如期结题的,填写《安徽三联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
3.成果提交要求
(1)论文:扫描件依次包括封面、版权页、期刊目录、正文(建议在知网下载PDF版本)、封底等
(2)专利、软件著作权:扫描件为证书第一页
(3)教材、著作:扫描件依次包括封面、版权页、封底、出版社字数证明
(4)实物:图片
(二)项目所在单位
梳理本单位省厅级、校级科研项目整体建设情况(附件5),督促、协助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项验收书或变更审批表,并将本单位所有材料审核汇总后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及文档要求:
1.凡涉及签字和盖章的页面,请扫描后插入材料中;
2.一级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2018年科研项目结题材料”,二级文件夹命名为“省厅级项目”“校级项目”,三级文件夹按照“结题X项”“变更X项”对材料进行归纳分类。对应文档命名方式如下:
(1)结题报告命名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报告”。
(2)结题报告中所附的项目成果命名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成果(如有多项,请用1、2……标明)”。如,“张三-2016SKA006-结题成果1”。
(3)变更审批表命名为:“姓名-项目编号-变更审批表”。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项目研究是否如期进行将作为本单位各类科研项目获得立项指标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负责人如离职,项目所在单位须做好其变更工作,并督促新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三)完成项目结题的需归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手册》。
(四)以上材料请于11月1日前打包发至科研处邮箱(kyc@slu.edu.cn)。
附件:
1.2018年省厅级、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待结题名单
2.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3.安徽三联学院科研项目结题验收书(2016版)
4.安徽三联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 XX学院2018年科研基金项目整体建设情况
科研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