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安徽三联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三联院科字〔2018〕1号)规定,现启动2018年度教师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创作作品,国家专利等,凡符合《安徽三联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均可申报。
2.成果取得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所有成果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2017年取得的成果且当年度未统计的可计入本年度统计范围。
二、统计要求
1.成果统计要求
(1)论文提供期刊原件一套,目录页、正文页请作者圈注后折叠。凡被科学检索机构收录的论文(三类A及以上)应提交检索证明原件一份,并夹入对应的期刊正文页中作为一套。
(2)专著、编著、教材需提供原件一套。其中涉及撰写内容的需提供出版社开具的字数证明、各级各类规划教材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将其夹入成果中作为一套。
(3)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无需提供立结项及类别证明材料,涉及积分分配方案的需提供本单位签章的情况说明原件一份。
(4)文学艺术创作作品需提交原件。其中设计作品被采用的,需使用统一采用证明,并附效果图。
(5)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等提交原件。
(6)国家专利、软件著作权需提供证书原件一套,原件已交至科研处的无需提供。
2.成果审核及报送
(1)所有成果统计材料请以部门为单位在12月10日前提交至科研处(10日-15日期间的成果可15日后补交)。期刊、论文检索证明原件,文学艺术创作作品、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原件审核后统一退还,专著、编著、教材等学术著作以及国家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除外。
(2)同时需提交单位签章的《安徽三联学院2018年度教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电子版请发至科研处邮箱:kyc@slu.edu.cn。请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核把关。统计表填写顺序请与提交材料顺序保持一致。
三、特别说明
1.论文的分类按照期刊出版年份的分类级别统计。
2.凡于2016年7月1日起发表在学校公布的不良期刊(附件3)名单上的论文,不予以统计。
3.《安徽三联学院学术研究》按照一般本科学校学报统计。
4.各单位举办的学术报告和参加的学术会议将作为学校扁平化考核中科研评分项统计,只统计不奖励,请按照《安徽三联学院2018年度科研/学术交流活动统计表》(附件2)格式填写。
5.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奖不参与本次统计。
附件:
1.《安徽三联学院2018年度教科研成果统计表》
2.《安徽三联学院2018年度科研/学术交流活动统计表》
3.《安徽三联学院关于部分期刊的界定(第一批)》
4.《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教育部)》
5.《作品采用证明》
6.《作品采用效果图》
7.《安徽三联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三联院科字〔2018〕1号)
8.《关于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三联院科字〔2018〕3号)
科研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