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24号,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对照提名基本要求,于3月18日中午12:00前将《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反馈至科研处邮箱(kyc@slu.edu.cn)。
2.拟提名单位于3月19日中午12:00前将《提名书》纸质版2套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同步发科研处邮箱。如有回避要求,请提供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
3.学校将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确定提名后,被提名项目的提名账号和密码发放以及系统提名报送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阮老师
科研处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