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强化有组织的科研,提升我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现启动2025年度科研创新平台校级科研项目(以下简称“平台项目”)和辅导员校级科研项目(以下简称“辅导员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平台项目
(一)申报要求:根据平台实际建设需要,由各平台针对亟待解决的问题分别独立设置选题。由平台依托院部统一组织,申报通知发布、评审、公示待立项等过程材料报科研处备案,由科研处报学校审批发布立项。
(二)立项指标:指标不限,可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不超过2项)。
(三)立项经费:原则上,自科类重大、重点、一般分别6万元/项、3万元/项、1.5万元/项,社科类重大、重点、一般分别4万元/项、2万元/项、1万元/项。自科类、社科类平台年度总立项经费分别不超过12万元/平台、8万元/平台。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四)各平台组织申报项目时,请务必根据平台建设内涵,结合平台当年度的实际建设需要,有目的地针对某方面或某几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设置选题,确保结项时有能真正促进平台建设的实际成果。
二、辅导员项目
(一)选题要求:申请人须根据《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选题前提下,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题目。按《课题指南》申请的,优先立项。
(二)立项指标:拟立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5项。
(三)立项经费:重点项目1.5万元/项、一般项目0.8万元/项。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要求
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可申报,其他在职在岗的各类教职工均可申报。
(二)参与人要求
1.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1项。
2.非申报人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3.项目组成员一般应不少于3人,鼓励引导学生参与项目研究,项目组成员中学生不少于1人。
4.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项目管理要求
1.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重大项目可延长至3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
2.结项验收:平台项目由平台依托院部自行组织结项验收,结果报科研处审核备案。辅导员项目由科研处组织结项验收。结项标准可参照《安徽三联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最低结项标准(试行)》(附件1)相应类别执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平台项目
各平台于6月16日前将本年度拟立项项目清单及过程材料(主要包括申报通知、申请书、评审、拟立项公示、拟立项项目一览表等)发科研处邮箱,提交材料命名为“单位名称-2025年度平台项目申报材料”。同时提交拟立项项目纸质版申请书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相关材料见附件2。
2.辅导员项目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意向表反馈科研处,6月5日前将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至科研处邮箱,提交材料命名为“单位名称-2025年度辅导员项目申报材料”。相关材料见附件3。
注意:凡涉及签字盖章的,请务必签字盖章,并扫描该页面后插入word版的《申请书》。
(五)依托院部组织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科技发展规划,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项目组成员构成及其研究实力与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质量。
联系人:阮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26378(6378)
邮箱:kyc@slu.edu.cn
附件:1.安徽三联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最低结项标准(试行)
2.安徽三联学院2025年度科研创新平台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材料
3.安徽三联学院2025年度辅导员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