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公告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附件2)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按照《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3)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
3.课题设计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着力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4.申请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所申请课题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并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5.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
6.网络申报系统于11月10日至11月23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7.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并于11月17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阮老师
联系电话:63826378(6378)
邮箱:kyc@slu.edu.cn
附件:
1.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2.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3.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25年10月28日